根據潁上縣政民互動相關辦理制度,您的來信將按照"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,誰主管、誰負責"的原則進行受理。對有合理訴求的初信、有價值的意見或建議,我們將督促責任單位在法定期限內盡快辦理、回復。
一、檢舉、揭發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,建議您通過紀檢監察渠道反映,提供具體的事實、證據或線索。此類事項適用紀檢監察相關規定,網上不回復。 二、對以下來信,將不予受理: (一)姓名及住址、電話等聯系方式不真實的來信; (二)反映黨委、人大、政協、法院、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來信; (三)反映的問題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來信; (四)信訪事項已經依法處理終結,不能提出新的事實或理由的來信; (五)無實質內容的來信,以及不屬行政機關受理職責的其他來信。 三、向本信箱反映問題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做到: (一)對注冊信息及反映問題的真實性負責; (二)認為正當權益受到侵犯,從而提出投訴請求的,應當寫明具體請求、事實(包含時間、地點、侵權行為、行政責任單位等基本內容)和理由; (三)寫信時應當表述清楚,內容完整,文字簡煉,詳略得當; (四)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。